《自治区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发布

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58.8亿元 支持职工购建房598.58万平方米

2019年05月10日 15:21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曹华报道)2018年,新疆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58.8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598.58万平方米。5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治区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于日前发布,我区住房公积金在个人贷款市场占有率达30.29%,相当于每3个贷款买房人,就有一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去年住房公积金为缴存职工节约利息支出26.6亿元

  据了解,2018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32166家,实缴职工208.21万人。到2018年末,全区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2723.67亿元。

  从缴存职工构成看,前3位分别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7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48%,国有企业占12.02%。 

  贷款方面,2018年,我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32万笔158.8亿元,平均每笔贷款约30万元。此外,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598.58万平方米,相当于购买6万套100平方米的住房。住房公积金由于利率较低,去年共为我区缴存职工节约购房利息支出约26.6亿元。目前,我区住房公积金在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30.29%,相当于每3个贷款买房人中,就有一个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报告》数据还显示,2018年,我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约15亿元,同比增长8.36%。

  90-144平方米改善性住房最受青睐

  新疆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都青睐多大面积的住房呢?

  《报告》显示,职工贷款买房,最青睐90-144(含)平方米的房子,占比为73.48%;其次为90(含)平方米以下,占比为18.29%;144平方米以上占8.23%。另外,购买新房占69.77%,购买二手房占29.95%。从贷款职工年龄上看,30岁以下占41.38%,30岁-40岁占34.16%,40岁-50岁占19.84%,50岁以上占4.62%。此外,首次申请贷款占81.97%,二次贷款占18.03%。

  从《报告》数据可以看出,新疆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主要集中在90-144(含)平方米的改善性住房,消费型住房则非常少。数据显示,去年我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7.39%,高收入仅占2.61%,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改善和提高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用于租赁住房的提取已达3.7亿元规模

  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贷款买房,还可以用于支付房租,因此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大大减轻了他们的住房压力。

  据了解,2018年,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达239.53亿元,其中用于住房消费的提取占78.03%,约187亿元,包括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而从占比来看,用于租赁住房的提取占整个住房消费提取的比例为1.55%,大约3.7亿元的规模,相比前几年,有了较大增长。

  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上,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目前,我区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已在全疆各地州市铺开,今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将越来越普遍,成为改善职工住房的又一有力举措。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