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主任会议 决定本月29日召开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2019年05月18日 10:29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梁立华报道)5月17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主任会议,决定本月29日召开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审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巴音布鲁克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的决定》、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批准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自治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李学军、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再尼勒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