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三次怒怼私家车导致乘客受伤

2019年05月24日 11:35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刘昕 通讯员杨凯报道)变道时,一辆出租车和私家车发生了争执,此后出租车司机“斗气”,连续三次“别停”私家车,最终导致私家车刹车不及追尾出租车,车上乘客受伤,出租车司机将承担全部责任。

  5月2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了解到,目前已将此事件以及出租车驾驶员的行为告知了高新区(新市区)交通局和客运统管办,将由他们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行业内的处理。

  新市区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韩潇剑说,5月14日19时33分,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喀什路长春路路口发生两车追尾交通事故,前车车内乘客受伤,随后他和同事前往现场进行勘查。“现场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白色小轿车,一前一后停在路口。白色轿车的前保险杠和中网部、出租车的后保险杠和后备厢都被撞损。出租车里的一名乘客头部受伤,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好在伤势并不严重。”韩潇剑说。

  交警现场勘查和询问当事人,确定事故由白色轿车追尾前方出租车导致。查及追尾原因时,交警有了新发现。韩潇剑说:“两车在到达喀什路和长春路路口前,有开‘斗气车’的行为存在,从监控可以明显看出,出租车一路上都存在超越以及别、挤白色轿车的情况,直到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造成追尾。”

  与此同时,白色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也记录下了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画面显示,私家车因变道与出租车产生纠纷,之后出租车在不到一分钟里先后三次故意变道“挤”了私家车,最后在路口紧急停车,私家车制动不及撞上了出租车。

  双方在交警大队接受询问时,出租车驾驶人沈某再三表示自己并没有开“斗气车”,而是白色轿车在通过事发路口时自己追尾。但出租车内受伤乘客冯先生认为,出租车驾驶人的行为是对乘客的不负责,他告诉交警:“他俩在喀什路上因为变道时互相挤了一下,可能也都是无心的,结果出租车司机就不愿意了,别了那辆私家车三次,第四次就是在事发的路口处,前方没有任何异常,出租车先是加油提速行驶至轿车前方,又猛地踩了刹车,结果小轿车没刹住,就撞上了。”

  记者了解到,交警并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韩潇剑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公路、一般城市道路或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因意外或过失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才会定义为交通事故。“这起事件中,出租车驾驶人有明显的故意行为,事故的发生也并非意外,所以不认定为交通事故,但是出租车驾驶员也不能因此而逃脱责任,由于他不文明的驾驶行为,三方损失由出租车驾驶人全部承担,交通局、客运统管办等相关部门还将对他做出行业内部的严厉处理。”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