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强化指导监督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新疆】不断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

2019年05月25日 10:34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 张艳芳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先后派出9批工作组赴全区各分院、中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检查,通过强化指导监督,推进我区法院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2019年4月,针对全区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13条聚焦黑恶势力犯罪问题整改措施。1个多月来,全区法院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聚焦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犯罪;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严惩组织者、头目和骨干成员,坚决快审重判,决不让犯罪分子有任何可乘之机。

  为提升全区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派出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与一线法官交流等方式开展督查,就具体案件与承办人沟通,开展业务指导;就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各级法院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5月14日至5月17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集14个地(州)市分院和中院相关负责人,集中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并逐一点评,明确任务,督促落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区法院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政治责任,强化斗争精神,敢于攻坚克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各级法院表示,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投入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坚定坚决与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作斗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正在审理或即将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裁判文书关,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责任编辑: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