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关于加强“小饭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小饭桌”要在校门前公示信息

2019年05月31日 10:55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于江艳报道)已经备案并在有效期内的学生“小饭桌”,要将信息张贴于各中小学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公示。

  5月29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关于加强“小饭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尤其是学生“小饭桌”的监管,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翟少勇指出,学生“小饭桌”的开办者必须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领取备案卡。已经备案并在有效期内的小饭桌,要在政府网、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张贴于各中小学学校门前醒目位置,方便学生家长选择和群众监督。

  学生“小饭桌”经营场所不得圈养宠物,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向学生供应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加工的其它食品。

  乌鲁木齐饮食服务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银宝建议,应对“小饭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的培训。

  据悉,全疆共有1500余家“小饭桌”,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教育、卫健、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小饭桌”经营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促其尽快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责任编辑:王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