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黄岩出新政 加强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2019年06月17日 15:55   来源:新华网

  6月6日上午,黄岩区政府举行社会事业领域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黄岩区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培育能力,加大吸引教育、卫生、宣传文化、养老服务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力度,补齐民生领域短板,黄岩区在《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发布后,立即进行学习贯彻,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黄岩区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为该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黄岩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台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政策,是黄岩区又一具有重要意义的人才制度创新,是对该区人才政策体制改革的重要补充。本次政策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针对该区社会事业人才工作短板,共制定12条政策,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五大方面:一是加大引才补助力度。对新引进或新入选区级以上人才培养工程的全职人员以及高学历、高职称的社会事业领域人才给予个人奖励和房票补贴等资金奖励,同时,给予培养单位一定的经费资助;二是发挥以才育才作用。注重对青年人才培育的奖励,提高区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领衔人的奖励补贴;三是给予文化骨干队伍、基层医疗人才队伍以及养老服务产业大力扶持。根据不同队伍建设的需求及特点,量身定制补贴条例;四是加大科研成果的奖励。针对教育、宣传、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获奖项目的层次,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发人才参与评奖的积极性;五是针对人才子女入学、住房保障、个人编制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

  相比《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黄岩区的社会事业人才政策主要具有人才补助范围进一步放宽、政策扶持领域进一步扩大、人才引进聘用机制进一步灵活等三方面亮点。比如,首次将卫生系统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以及播音主持专业本科学历人员纳入补助范围,补助参照博士研究生减半执行;特地为社会较为关注的养老服务产业人才引进制定了两条对应政策,对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的人员以及对吸收退休医务人员、养老服务行业专长管理人员开展养老服务的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社会事业领域人才引进编制及职称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进一步放宽,对于无法正常调动的社会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将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落实。

  教育、卫生、宣传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社会民生,是一个地区社会经济综合实力的体现。一直以来,黄岩区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在2016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黄岩区教育、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相应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截止目前,黄岩区共有省特级教师3人,台州市名校长、名师、名医34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1人,台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7人,台州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4家。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