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开始选任人民陪审员,今年计划至少1006名

2019年07月13日 12:28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王娜摄影报道)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今后凡年满28周岁、高中以上学历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职工群众,都有可能被随机选中当一回“法官”,了解、参与、监督司法。

  7月12日,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人民陪审员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已在兵团全面启动,今年计划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006名以上,候选人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兵团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江辉介绍,兵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兵团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兵团法院、兵团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兵团、师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指导监督,垦区司法局牵头负责新任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任务,选任工作分为确定名额、社会公告、产生候选人、资格审查、确定拟任人选、任前公示、提请任命和就职宣誓八个环节。

  关于公众比较关注的产生候选人、确定拟任人选环节,刘江辉介绍,由垦区司法局会同垦区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从辖区内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按垦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的要求报名。

  在确定拟任人选环节,垦区司法局将会同垦区人民法院从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为确保选任工作程序透明、公开公正,垦区司法局还将邀请上级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本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体见证随机抽选全过程。必要时,还会请公证机构对随机抽选的过程进行公证。

  兵团法院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王军表示,人民陪审员由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一定比例的陪审员由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同时将人民陪审员的两次选任工作交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有利于实现选用分离,加强监督制约,确保选任的随机性和公正性,提高公信度。

  兵团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胡玉东表示,兵团公安机关将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并通过团场、街道等多种渠道,查询了解候选人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被纳入选任范围。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