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深读】为乡村振兴引入金融活水

——《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解读

2019年08月10日 11:2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王永飞报道)近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保监局、新疆证监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王勇说,《方案》旨在引导金融机构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脱贫攻坚、粮食安全战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经营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农村抵质物不足是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因此《方案》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涉农企业产权性质和业务特点,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抵质押方式。”王勇说。《方案》提出,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和涉林贷款业务;探索厂房、大型农机具、仓单和应收账款抵质押融资业务;完善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和加工设备融资服务。

  “信贷管理机制是保证货币政策传导畅通的保障。”王勇说。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独制定涉农信贷年度目标任务,要确保每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占比高于上年占比。各银行要下放涉农信贷审批权限,开辟涉农信贷审批和发放绿色通道,缩短涉农信贷放贷周期。

  金融科技是提高服务效率的重要手段,《方案》要求,具备相关资源优势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与互联网、大数据的深度融合,提高涉农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率。新疆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农村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经营特点专属贷款产品,助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方案》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绿色项目库,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推动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节能项目收益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及其收益权作为合格抵质押物。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地区污染防治、清洁能源等绿色领域。

  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

  “不同以往侧重强调信贷在支持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方案》采取大金融思维,综合运用信贷、证券、保险、期货等多元化金融手段支持乡村振兴。”王勇说。

  《方案》强调,积极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三农”融资渠道。筛选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纳入自治区重点培育后备企业资源库,鼓励更多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融资;鼓励风险投资等机构对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提供早期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

  创新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和产品。鼓励各地积极做好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结合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需要,发行一般债券或者专项债券,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

  《方案》要求,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探索对地方优势农产品保险实施以奖代补试点。对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在已降20%的基础上,再降10%至30%。

  强化政策激励和约束

  《方案》强调,要不断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提高农村支付服务的便捷度,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定,发挥信用体系支持、服务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动作用。

  “货币政策工具是金融领域实施宏观调控的有力抓手。”王勇说。《方案》要求,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要发挥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严格落实优惠存款准备金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力度。

  《方案》提出,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要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将支农再贷款限额向县域倾斜,为金融机构满足乡村振兴融资需求提供资金支持,合理确定再贷款期限和额度,与乡村振兴融资需求相适应……

  《方案》要求,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要加强再贷款台账管理和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将支农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并合理确定发放贷款利率水平,降低乡村振兴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