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家国记忆】小小土地证 见证大变迁

2019年08月26日 10:28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盖有军 通讯员明伟报道)8月20日,60岁的高世山拿出一张珍藏了66年的土地证,将上面的灰尘轻轻地拂去,打量许久之后,家人给他和已装裱好的土地证拍了张合影。

  两年前,高世山所在的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头工街东村建起了村史馆,再过两天,村史馆要迎来一批小学生参观。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历史,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村里特意向村民们征集“老物件”。想来想去,高世山决定把这张收在箱底的土地证赠送给村史馆。

  这张发黄并且有些破损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上面,印有毛主席的头像,是当时的新疆孚远县(今吉木萨尔县)于1953年11月28日颁发的。土地证上记载着土地改革时期,高世山的父亲高福一家共分得200亩地和房产1处,并明确注明:“为本户全家人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上面还有时任县长的盖章。

  高世山回忆,1953年高家5口人通过土改分到200亩土地,告别了祖祖辈辈的佃户身份。他说,据说父亲拿到属于自己的土地证后,高兴得很多天都合不拢嘴。一有空就会到自己的地里转转看看。土改后的当年冬天,政府组织农民学习文化知识,就在那时,高福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

  后来,分到的这些土地入了农业合作社,大家一起种地,这时,之前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就失去了效力,但高福还是很高兴,他经常给孩子们讲,那是他翻身做主人的证明,丢啥也不能丢了它!

  1973年,14岁的高世山正式成为了生产队的一员。他说,那时成年人每天挣10个工分折合8毛钱,14岁的高世山每天挣8个工分折合6毛多。年底,凭工分他们家分得4麻袋小麦。高世山说,当时吃的穿的用的都比较紧缺,买啥东西都要凭票:布票、粮票、肉票……“过年买猪肉都愿意要肥点的,这样能多炼点猪油。”高世山对物资匮乏年代的记忆刻骨铭心。

  “1978年,家家户户的自留地里种粮食了。我母亲养了一群鸡,能吃上鸡蛋了,家里来人烙一个大饼,再炒个韭菜鸡蛋,简直香得不得了。过年的时候分了好些牛肉,全都腌了切成小片,真叫香。亲戚给我父亲从广东捎来一双皮鞋,他平时舍不得穿,只有到了重要的日子,才拿出来穿。”高世山说。

  1984年的一天,高福从村里开会回来后,高兴得要跳起来。高世山至今还记得当时,父亲将双手使劲搓了又搓,拍着桌子说:“地要分了!要给我们自己种了!”

  随后,高世山家里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虽然这次没有颁发土地证,但家里每人还是分到了7亩地,全家共计35亩。年底,35亩地打了35麻袋小麦,有7000斤。并且,村里基本上家家有余粮了。但那时候,大家还是遇到了一些麻烦,比如每一年或三年的时间,村里就要开一次会,评定土地的事情:谁家闺女嫁到外地了,就要取消她在村里的地;谁家娶了媳妇或生了孩子,就要新增几亩地。一来二去,村民都守在村里不出去,因为一出去干别的,地就没了。

  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了。高世山于1999年1月1日领到了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吃下了定心丸,大家谁想包地就包,包出去的就可以打零工,双份收入。嫁娶、生子再也不会调整土地了,人心稳了。”这让高世山干劲十足,不久他还买了一台大彩电,是当时村里最大的电视,孩子们乐呵坏了。

  高世山家的这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登记着他家土地30年承包期到2028年,一家6口人当时分到了39亩耕地。这些地,高世山老两口现在还在种,种的都是玉米和打瓜。20年过去了,在高世山眼里,土地证是他最珍贵的宝贝。

  高世山有一儿两女,38岁的大女儿高霞接过父亲的“接力棒”,当起了新型农民。如今,高霞在阜康市种了100多亩经济作物,从播种到采收全都是机械化作业,年收入二三十万元。过去需要几十个人种的地,现在女儿女婿两个人就够了,这是高世山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

  2019年初,吉木萨尔县对全县村民的土地、房屋进行了确权,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数据核对阶段,不久,全村村民将领到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领到新的确权证后,我们可以用它抵押贷款,像我这个年龄每年领取流转承包金就行了,还能享受各种惠民政策。我相信,我们农民的日子会越过越好!”高世山说着,脸上笑开了花。

[责任编辑: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