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南北看亮点】布尔津:实行“路长制” 实现“路长治”

2019年08月30日 10:18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张婷报道)“您好,我是白湖路‘副路长’,店铺门前不能堆放杂物,要保持街道整齐……”8月19日,在自己分管的路段上巡查时,于洪亮不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布尔津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委书记于洪亮是白湖路“副路长”。这条长1.5公里的街道两旁分布着51家商铺、2所学校以及2个小区,车流量大、人员流动十分频繁。

  自7月初上任“副路长”以来,于洪亮每天都要在管辖路段查看一遍。“现在发现的问题一般是乱停车、占道经营,发现问题我尽力做到第一时间整治,保证这条道路井然有序。”于洪亮说,“通过整治,这条路的‘颜值’比以前上升了好几个档次。”

  “路长”这个概念对于在该路段开早餐店的孙广荣来说是个新鲜词。同样,在她眼里,“路长”做的也是新鲜事。

  “没想到,平日里天天走来走去的这条路把大家连到了一起。以前,我们只用管好自己店铺的卫生,对街道卫生情况很少操心,现在有了‘路长’的叮嘱,我们也会主动提醒用餐顾客不要把纸屑丢在门外的街道上。每周五,我们沿街商户还会一起进行大扫除,助力城市保持优美的环境。”孙广荣说。

  “路长制”是一种实现城市道路全覆盖、分层级的新型精细化管理模式。今年5月,布尔津县实行城市管理质量提升工程“十件事”以来,将“路长制”贯彻到基层,由县政府领导担任城区19条主次街道“路长”,各单位党政领导担任“副路长”,切实解决一些道路管理老大难问题。

  “由借鉴‘河长制’衍生而来的‘路长制’,确保了城区道路‘路长治’。”布尔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城市管理质量提升工程“十件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献灵说。

  道路的“建、管、养、运”涉及多个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保障“路长制”的效果,布尔津县积极调动、发挥部门、商户(单位)、业主等各方力量,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强化部门联动,解决各类问题;联合执法部门、市政部门集中行动,建立闭合管理机制:包括即时发现、快速报告、迅速派发、及时处理、复查评价5个方面,组建巡路分队,确保问题即时发现、高效解决。以各条道路为单位,由“路长”统筹负责,整合各部门人员力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

  “‘路长制’的实施,对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布尔津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孙献灵说。

[责任编辑: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