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让五星红旗永远在小院里高高飘扬

2019年08月30日 10:21   来源:新疆日报

  塔城市新城街道哈尔墩社区居民 沙勒克江 · 依明

  我生于旧社会、长在红旗下,受党的教育培养多年。我今年73岁,自2009年开始每周在自家小院升国旗,在国旗下进行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宣讲。越来越多的人自发到我院里参加升国旗仪式,以此表达对党和祖国的感激之情。

  能十年如一日坚持这件事,是因为我深受父母和解放军的影响。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来到塔城市,一时找不到住的地方。我的父母在自家院中腾出了4间房,还把院里的闲地交给解放军种菜。8年的时间里,我们和战士们如同家人般和睦相处。那时我家院子就飘着一面五星红旗,这个场景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在解放军为人民服务一言一行的影响下,我坚定了为党和国家、为社会多做好事的信念。

  作为一名受到党的恩泽、享受新时代发展成果的公民,我始终认为,没有伟大的党和伟大祖国,就没有新疆今天的发展和繁荣,就没有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更没有我个人及后代的成长进步。党给了我们幸福生活,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永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有句谚语说得好:“金银财宝不算真富,团结和睦才是幸福。”我想对各族群众说,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血脉相连的家庭成员,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争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模范,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而是我们新疆各族人民共同的责任。

  今后,我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身作则,发挥好道德模范作用,把升国旗和宣讲继续坚持下去,积极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带好头、作榜样,用一个个微行动,感染、影响、带动各族群众共同维护民族团结,铸就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钢铁长城,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