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短波】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家事法庭”

2019年09月03日 11:01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 实习生贾芳报道)记者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8月28日,随着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家事法庭”顺利办结,标志着该院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专业审判庭正式成立。

  当日,记者在家事审判庭看到,法庭内摆放着一个大圆桌,双方当事人环桌而坐,使法庭看起来更像是家的感觉。

  此前,这里曾审理了首起离婚案。

  昌吉市一对夫妻结婚20多年,双方因性格差异经常吵闹,男方对这段婚姻心灰意冷,提出离婚,但女方不同意。因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充分,一审法院未支持男方离婚的诉讼请求。但男方坚持离婚,提起上诉。

  开庭前,法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共同回忆他们当年的奋斗历程以及对家庭的辛勤付出,并分析离婚会对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指出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不足之处,希望双方都能克服自己的缺点,相互尊重、相互宽容,加强交流和沟通。经过一番耐心说服教育,男方申请撤回上诉。

  “我们建立温情调解机制,通过‘劝、批、谈、教’相结合的方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达到挽救亲情的社会效果。”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赵瑞琴说,“家事法庭”审理的主要为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家事矛盾易结也难解,主要看能否找到打开矛盾的钥匙。

  据介绍,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家事法庭”,已组建了专业化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化解家事纠纷案件。

[责任编辑: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