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5日 12:20 来源:哈密日报
天山网讯(通讯员徐贤升报道)近年来,新疆哈密市通过健全机制、完善程序、加强培训、积极引导,扎实做好土地流转工作,促进农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20.04万亩,其中伊州区5.66万亩、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13.9万亩、伊吾县4800亩。转入合作社8.6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3.36%;转入农户的达11.2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6.19%。
——强化队伍,健全机制。一区两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乡(镇)达31个,占全市乡(镇)数的84%,并配备调解员132人。村民委员会成立138个调解小组,村组配备调解员373人,负责仲裁前的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加强与纪委监委、司法、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多部门协调解决土地经营权流转重大问题的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健全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调处流转纠纷的调处机制。
——强化服务,完善程序。督促指导基层统一使用自治区制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实施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完善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规程,强化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发生与调处情况,积极做好工作预案,防患于未然。
——积极宣传,加强培训。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于今年1月正式实施,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干部下沉入户、农业巡回服务等活动,利用悬挂标语、发放便民手册和宣传单、入户宣讲、召开座谈咨询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共深入9个乡(镇)、10个村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农民座谈会、进行现场咨询指导15场(次),参与干部群众达450余人(次)。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基层干部依法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能力水平,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了依靠调解仲裁途径解决土地经营纠纷问题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引导,规范流转。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签订为突破口,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做好土地流转引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实行土地流转合同制、备案制,了解掌握当地土地流转动态,现场指导有流转意向的农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签订合同,提供政策宣传、流转咨询、价格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等多项服务,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哈密市经营权流转后的土地主要种植棉花、露地蔬菜、马铃薯、中草药等经济作物,土地集中规模经营推动了农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户就近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