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底将合并实施

2019年09月09日 17:35   来源:兵团日报

  兵团日报讯(记者郑娅莉报道)9月3日,记者从兵团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国家有关部署要求,兵团拟全面推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整合保险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经办机构管理综合效能和经办服务水平,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兵团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确保生育医疗费用及时结算。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也不会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后,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将减轻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事务性负担。

[责任编辑:王建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