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2019年11月07日 10:2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米日古力 · 吾 通讯员王冰清报道)记者从11月6日举行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新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并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保障各族人民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新疆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均占60%以上;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将古尔邦节、肉孜节定为自治区法定公众节日;依法保护、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整理出版了《玛纳斯》《江格尔》等多种少数民族民间口头文学作品;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截至2018年底,全疆行政企事业单位少数民族干部达到42.8万人,占干部总数的50.3%;充分保障各民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和正常宗教活动受到保护,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新疆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昌吉回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6地州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区、市);50个单位和12个基地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

  新疆还深化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有力促进了各族干部职工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多层次多方式多形式走动互动。截至2019年10月底,新疆结亲干部职工为基层群众捐款9.4亿多元,捐物4921万多件,办实事好事1803万多件,惠及各族群众4898万多户次,举办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各类活动1835万多场次。通过活动的开展,全疆形成了人人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做民族团结的事、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