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名单公布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入选

2019年11月27日 10:51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通讯员赵静 李永涛报道)近日,经过层层筛选,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区)。

  此次国家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区)申报,是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此次确定全国59个市(州、区)入选首批试点,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成功入选。

  2019年中央财政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20亿元支持试点工作,期限暂定3年(2019—2021年)。对东、中、西部地区每个试点城市(区)的奖励标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国家通过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支小助微,推动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成本、控风险的目标。未来3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每年可获得由中央财政提供的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城市金融机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

  自2018年11月23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被国务院批复按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来,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出台完成《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关于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措施,通过与各类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丰富创新金融业态,支持完善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积极开展“政银保担企”洽谈合作,通过与银行、保险和担保等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努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今年3月,被授予全疆首个“自治区级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实验基地)”称号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积极探索政府、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民营企业及中小微企业的有效合作模式。今年上半年,27家金融机构通过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建立的“政银保担企”合作长效机制为300余家企业累计贷款授信204.3亿元。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金诚说:“仅2019年,我们公司就得到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扶持资金2000万元,并通过‘政银保担企’合作机制融资1亿元,助力企业扩大规模。”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将认真用活用好奖补资金,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顺利完成试点目标任务,为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有益探索。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