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瞭望】参保人员可随时变更定点医疗机构

2019年12月12日 10:5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取消每年12月参保人员选择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调整为可随时选择变更,将原来一年选择变更1次调整为一年选择变更2次。

  据悉,往年根据规定,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原则上不作变更,因住址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的,可在每年12月办理变更手续。此次调整后,参保人员就医将更便捷。

  此外,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首诊医疗机构调整为3至4家;危重急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受选择定点医疗机构限制;城乡居民首诊医疗机构中增加1家二级医疗机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的医疗救助对象在乌鲁木齐市67家定点济困医疗机构就医时,不需经过首诊医疗机构转诊,可直接就医。

  参保人员可根据就医需要前往乌市各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医疗保障业务办理专区或到所属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业务。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