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未备案首次异地就医 住院费用可降低15%报销

2019年12月28日 11:59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2020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将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未经转诊或备案的参保人员,异地发生住院费用也可报销。

  12月2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明年起,乌鲁木齐市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乌鲁木齐市各区(县)医保服务窗口、企业网厅、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对于未办理转诊或异地备案手续,自主到乌鲁木齐市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首次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照乌鲁木齐市现行政策降低15%的比例予以报销。

  据了解,目前乌市在职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5%。退休人员住院,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但最高不超过95%。

  同时,明年起,针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销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除抢救、急救和外伤外,仅需提供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清单,报销时间再缩短10个工作日。

  此外,明年乌市将开展异地医疗费邮寄报销服务。为方便异地患者报销医疗费用,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长期定居已办理异地备案,且在乌市无管理单位、无子女亲属,无法办理异地就医费用报销的,可通过邮寄方式予以报销医疗费用。

  收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5号惠民大楼二楼,收件人: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支付科,邮编:830000,联系电话:0991-4658524。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