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确保扶贫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2020年01月16日 12:18   来源:昌吉日报

  天山网讯(通讯员付金霞 唐世强报道)昌吉州依托“冬季攻势”,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补短板、强弱项,严格按照“两上两下”工作程序,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脱贫成果不断巩固提升。

  去年以来,昌吉州出台了《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不折不扣落实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的有关规定,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资金整合方案自主确定扶持项目,扶贫项目更接地气、更加契合贫困群众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州、县市扶贫部门按照《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投资与投向、分配与管理、申请与拨付、监督与问责等方面严格管理、规范运行。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将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扶贫项目从立项、招投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时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扶贫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减少和简化项目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快资金下拨速度,加快项目实施。

  昌吉州扶贫办项目科工作人员严忠介绍说:“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昌吉州在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下达后5天内就将资金计划全部下达到各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县市相关职能部门也切实履行职责,对扶贫开发类项目优先办理、第一时间办理。各县市都做到了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需求走,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提取的规定,扶贫资金使用更加精准、成效更加显著。”

  2019年,全州从扶贫项目库中提取项目83个,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37.5万元,主要实施了贫困户住房改造提升、安全饮水改善提升工程、牲畜棚圈建设、产业发展、小型手工业、就业和技能培训、基础设施等惠民生、打基础的项目。截至2019年10月底,8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较好完成了昌吉州扶贫项目目标任务。经各县市对全州贫困户和一般农户中的低收入人口实地入户核查,全部实现“一超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农村扶贫对象识别线)、“两不愁、三保障”,没有发生已脱贫贫困户返贫、一般农户致贫现象。

[责任编辑:王建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