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29日 14:37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王晶晶 通讯员单晓华报道)1月27日下午,在发出关于接收社会捐赠的公告半小时后,自治区红十字会银行账户收到了来自社会的第一笔捐款,金额为2万元整,捐赠方指定该笔款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随后的一天时间内,截至28日19时,自治区红十字会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捐款捐物金额总计241.6万元。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红十字会根据自治区党委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成立自治区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及时发出接收社会捐赠公告,成立专项工作组,设立2部24小时值班电话配合做好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接收工作。
公告发出后,全疆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响应,纷纷打来电话表示愿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捐赠款物,自治区红十字会安排2组6名工作人员24小时接听电话,做好爱心款物接收工作。
一天之内,自治区红十字会接收爱心捐款26.98万元。其中首笔2万元捐款来自于新疆高博宏源商贸有限公司;捐赠数额最大的2笔10万元分别来自新疆二十四小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新疆石榴精神传媒有限公司;此外,福海县退休医生毛里夏里甫个人捐款5000元,表示自己虽然不能身处一线阻击疫情,但是也要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爱心物资方面,4家企业捐赠了空气净化器、口罩、太极神针、消炎退热颗粒等总价值214.6万元的物资。包括南京环境电器有限公司价值26万元的空气净化器、中信集团价值95万元的口罩,王玄道集团价值33.6万元的太极神针以及新疆荣成哈克制药有限公司价值60万元的消炎退热颗粒。据自治区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疫情防控的社会捐赠款物,自治区红十字会只负责接收,善款和爱心物资的使用,由自治区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
自治区红十字会提示,此次公开募捐为专款专用,社会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通过银行和邮局汇款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疫情防控”。为方便开具、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拨打2部24小时值班电话,其中捐款联系人高军瑞,电话:0991-2570731、18999203388。捐物联系人:曼苏尔·纳曼,电话:0991-2566112、1809948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