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采取六项措施优化医保经办服务

2020年02月04日 09:11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强化医保经办“网上办理”、开辟医保结算“绿色通道”、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延长缴纳时限、强化经办大厅防控措施、强化医保政策经办宣传解释。即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通过采取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六项措施,防控疫情。

  2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日前下发了《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医保经办方式、业务办理时限、报销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其中,在强化医保经办“网上办理”方面,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大力推行“掌上办”“电话办”“传真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办事群众和单位可通过以上方式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待遇申报、异地就医备案、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及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参保信息修改等业务,实现“不见面办”。

  而在延长缴纳时限方面,记者了解到,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延长定点医药机构每月医疗、药品费用结算单报送时限,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延长2019年度医药费用报销时限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放宽医疗保障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实现“延期办”。

  同时,在疫情期间,新疆还将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实现“便民办”。

  此外,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还对自治区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在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直接结算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实现“及时办”。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还将严格落实经办大厅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经办大厅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开展网上、电话预约服务,减少办事人员等待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实现“放心办”;强化医保政策经办宣传解释,合理调配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充实到医保经办服务中来,方便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障的优质服务,实现“暖心办”。

[责任编辑: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