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可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

2020年02月21日 10:47   来源:央视网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打乱了很多企业的节奏,也让不少企业的生产经营陷入了困境之中,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20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阶段性减免企业保障费的有关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游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订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省可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明确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游钧:初步估计,我们预测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至少在5000亿元以上。

[责任编辑:王建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