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警方发布反诈提示

2020年03月17日 11:06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针对近期电信诈骗新特点,发布反诈提示。

  当前,有不法分子通过微博、微信、QQ、直播平台等发布虚假信息,打着低价幌子诱骗受害人转款购买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收到货款后便拉黑受害人。警方提示,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物品,核验销售资质、许可,不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个人或没有资质许可的对公账户转账汇款,避免上当受骗。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群发、微信朋友圈、QQ等形式发布“刷单”“刷信誉”等兼职工作广告,打着“足不出户、日入百元”的幌子诱使受害人参与,以“做任务、返款账户冻结”等理由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随后消失。警方提示,任何形式的“刷单”“刷信誉”均属欺诈行为,不可参与此类兼职活动。

  不法分子发布以“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放贷快”等为诱饵的贷款信息,吸引受害人贷款,再以缴纳“保险费”“保证金”“刷流水”“手续费”为名,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警方提示,有贷款需求须通过正规金融部门申请办理,拒绝盲目贷款。

  不法分子潜入学校班级的微信群、QQ群,将头像更换成班主任老师的头像,假借开展线上教学,以缴纳教材费、培训费等各种学习费用为名欺骗学生家长转账汇款。警方提示,班主任老师应进一步加强班级微信群、QQ群的管理,提前告知家长学校的学习、培训、收费方式;各位家长应保持相互沟通,及时跟班主任老师核实相关信息。

  警方提示,如有市民上当受骗,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注意保存通信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并提供给警方。如遇可疑情形,可拨打反诈中心专线7654321咨询。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