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

2020年03月25日 09:04   来源:天山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 张万德摄影报道)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将于今年4月落地,预计今年参保患者和医保基金可减少医疗费用支出3.51亿元。这是3月24日记者在自治区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

  记者了解到,为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新疆已于2019年12月20日,实施了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王志华介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25种,价格与自治区药品采购平台原价格相比平均降幅68%,全区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金额1.65亿元,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将于今年4月落地,预计今年年内常用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品种将达到50个以上,力争达到100个。

  对于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给人民群众带来哪些改革红利,王志华做了相应的解释。

  王志华解释说,新疆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将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特别是部分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费用负担,同时提高群众用药质量水平。

  “试点扩围坚持带量采购,也就是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提质降价’,同时可采取各项配套措施确保优先使用,试点扩围全面落地后,将显著提升我区群众用药质量水平。”王志华说。

  同时,为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使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医疗保障部门还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健全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出台支付标准政策,明确医保对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按相同支付标准支付,引导参保人合理用药;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等,为中选结果兑现保驾护航。

  此外,试点扩围还覆盖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一步扩大中选药品的覆盖范围,确保群众能用上降价后的中选药品。

  王志华说:“下一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还将积极参与14省省际联盟,探索跨省、跨统筹地区联盟采购,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