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7日 10:30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和〈2019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确定2020年将新疆(含兵团)风电、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转为橙色区域,这是自2016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市场环境监测预警以来新疆终于实现由红转橙,也标志着新疆新能源投资建设由“十二五”的“大起”和“十三五”前期的“大落”,终于回归到稳步发展时期。
新疆新能源资源丰富,风能、太阳能资源均位居全国前列,是中央确定的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但受全区装机增长过快、外送通道不足、电力市场增速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区新能源弃风弃光现象一度凸显,2016年被国家能源局列为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评价红色区域。
为促进新疆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自治区印发了《关于扩大新能源消纳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推出一揽子促进新能源消纳措施,并严格按照国家新能源红色预警政策要求,严格控制新建新能源项目,暂停建设除疆电外送配套新能源及扶贫以外的所有列入国家建设规划项目的建设和并网。
与此同时,自治区发改委加大电力市场化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督促电网企业全力开拓新能源消纳市场,大力提升自备电厂参与新能源消纳的深度和广度,逐步扩大疆电外送新能源规模等,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深入挖掘新疆新能源消纳空间,全区“弃风”“弃光”率逐年下降,目前已达到国家能源局风电、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预警评价由红转橙的要求。
接下来,自治区发改委将继续巩固新能源消纳成果,深入挖掘消纳市场,继续提升消纳能力,力争全区新能源利用率达到90%以上,风电、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预警评价结果实现由橙转绿,为新疆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