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在自治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疆开展“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加强雪山冰川、野生动物、文物古迹保护

2020年04月29日 09:44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记者从自治区新闻办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新疆检察机关开展包括“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在内的“新三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此次发布会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共同举办。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利岷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前,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三项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称为“老三项”),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开展的“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被称为“新三项”。

  金利岷介绍,“雪山冰川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将重点关注影响雪山冰川的煤炭能源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已停产的尾矿治理,以及交通运输中汽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督促加强山地植被的保育、恢复与重建,减少雪山冰川周围居民生产生活对冰雪消融的影响,督促对在山区违规开垦荒地、砍伐树木、过度种植、过度放牧、采挖山草药等进行专项整治,重点监督未经审批在雪山冰川周围进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

  “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合作,建立协作机制,互相移送案件线索,定期通报工作和办案情况,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新疆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障新疆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文物古迹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将主动与各地文物保护部门联系,与文物保护部门联合对辖区内文物古迹进行全面摸排,了解文物古迹数量、级别及保护现状,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与隐患,依法办理涉及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使新疆文物保护状况进一步改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