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成立首个“一站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金融纠纷

2020年05月12日 09:06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近日,新疆首个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挂牌成立,标志着新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域“枫桥经验”探索迈出了重要一步。

  5月11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了解到,该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由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昌吉市人民法院、昌吉市司法局联合成立。

  据了解,所谓“多元化解机制”就是要打破将诉讼当作解决纠纷唯一途径的传统格局,集合行政、司法、行业监管、专业机构、市场主体等各方力量,融合咨询、调解、审判等多种方式,共同构建一个多元参与、人人有责、协同互动、集约高效的纠纷化解系统。

  该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实行“司法+金融监管+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由人民法院、司法局、金融系统联合委派基层工作经验丰富、金融领域有特长的人民调解员与书记员进驻办公,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使许多事实清晰,标的额较小的纠纷免于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从源头上为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诉调对接模式下原审理周期为3个月、6个月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案件实现7天和15天快速调解,让金融纠纷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于诉前、诉中。

  中心成立当日,即受理2起贷款类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近1400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10万元。

  其中1宗纠纷涉案金额1373.4万元。该案债务人为公司法人,2018年12月20日被申请人向银行借款1300万元,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4日,贷款到期后,此款经申请人索要无果,故向化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

  化解中心安排了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安排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随后前往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案为债务人节省诉讼费近10万元。此案的成功调解,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诉讼成本。

  昌吉州司法局副局长孙国杰说:“昌吉州金融领域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力量相对薄弱,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成立弥补了这个不足,我们可以邀请一些金融专家、法学专家,加入到调解员的队伍,让这一类的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介绍说,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将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银保监局的对接沟通,重点围绕解决各地、州、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行载体、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建设等问题,加快推进新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地运行,切实打通监管、行业为人民群众提供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