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孩子,比勇敢更重要的是平安

2020年05月12日 11:13   来源:新疆日报

  5月4日,阿克苏市某小区一辆电动汽车发生自燃,现场一名小女孩端着水盆赶来灭火,被消防员及时制止并保护起来。随后汽车电瓶爆炸,烧至只剩车架,所幸明火很快被扑灭,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小女孩只有10岁,她的行为可谓勇敢,但缺乏安全知识和逃生意识,差点将自己置于险地,幸而消防员将孩子带离现场保护起来。要知道,用水扑救会使车内余油浮在水面,增大过火面积,汽车自燃容易引起瞬间凶猛火势或者爆炸,想想都替孩子后怕。

  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对事物的认知、判断还处于成长学习阶段,人生经验不足,行动能力有限,需要在成年人的呵护下健康成长。这期间更需要给孩子灌输安全意识和知识,提升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

  5月2日凌晨,乌鲁木齐市初三学生杜秉泽举灯奔跑为消防员引路,可谓“教科书”般的范例。楼下发生火灾后,杜秉泽先是跟着家长逃生疏散,他按照学到的安全教育知识第一时间报火警,并为消防员带路,诠释了属于未成年人的勇敢内涵——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面对突发灾害,我们应该教会未成年人怎样面对。首先是远离现场,尽快逃生。只有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才能将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我们也要帮助孩子正确理解“勇敢”二字,沉着冷静、不惊慌失措就是做到了勇敢的第一步。勇敢不是必须挺身而出贸然行动,而是判断形势,不以身涉险,避免不必要的牺牲和损失。(隋云雁)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