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参保不足1年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

2020年06月06日 12:52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受疫情影响,失业群体的基本民生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

  6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目前我区正在加快落实“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这一政策。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闫科明介绍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过去,失业农民工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登记,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还要再返回就业地寻找工作。”闫科明表示,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对农民工等流动性就业人员是很好的保障措施。

  “对于这项新政策,我们将加大宣传,一是引导失业农民工通过手机APP网上申领,二是积极引导农民工增强参保意识,主动参保,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障待遇。”闫科明说。

  同时,今年3月我区已将参保缴费满1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政策执行后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已有2700多人享受到了这项政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古海林对此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们已经制定了自治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并且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在已经报到国家去了。在国家批复以后,我们将按照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把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切关爱落实到退休人员的手中。”

  今年以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举办2020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网络“云招聘”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从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稳住就业岗位、保障就业服务不断线等方面出台多项举措。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干部妙文亮表示,目前我区人社部门已基本实现促就业举措应出尽出,接下来要全力落实系列政策,让拓宽岗位办法能用尽用。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减负、稳岗、扩就业的系列政策措施,按日调度重点就业政策落实、按旬调度重点指标、按月调度各项指标和政策推进情况;持续实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和网络云招聘活动,大力组织线上招聘,鼓励网上双选签约;加大网上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活动的力度,多渠道、多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持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企业用工、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加强部门间形势分析协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共同解决就业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罗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