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这12家定点医疗机构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接诊资格

2020年06月30日 09:34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6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做好门诊特殊慢性病及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引导形成合理就医秩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对申请增加门诊特殊慢性病接诊资格、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纳入特药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后,予以公布。

  其中,增加门诊特殊慢性病接诊病种医疗机构的有12家,分别为自治区胸科医院、米东区人民医院、新疆宝石花医院(米东区石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南湾街片区管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和平医院、宇人针灸医院、新疆有色金属公司医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片区管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祥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米东区石化街道佳瑞社区卫生服务站、米东区石化街道中兴社区卫生服务站、米东区石化街道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同时,自治区肿瘤医院还增加了甲状腺功能减退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资格;国大新特药新医路二分店、五一路分店新增为特药协议定点药店。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定点医疗机构新增门诊特殊慢性病接诊资格后,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多家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取药可选择的余地会更多,报销也会更方便。同时,自治区肿瘤医院还增加了甲状腺功能减退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资格,甲状腺肿瘤患者出院即可在该院完成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申请。

  目前,自治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接诊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已达151家,具有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为15家。

  继续阅读: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本地申办:

  1、申报: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慢性病需在门诊治疗的,可到具有特殊慢性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领取《自治区区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诊断审批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由具有鉴定资格的医师进行治疗诊断并填写诊断结论,科主任审核签字。

  2、初审:参保人员按申报医疗机构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告单》、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既往病史资料(住院病历及检查、检验报告单复印件)、一寸照片3张送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初审。初审通过的,由医保办主任在《报告单》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录入慢性病信息上传至医保中心。

  3、鉴定: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将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慢病的初审材料定期组织专家审定。审定通过者,直接录入系统并享受慢病待遇;审定未通过者,诊断医疗机构医保办予以告知。

  4、医疗机构鉴定通过的患有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的参保人员,持《报告单》复印件在医保中心指定窗口即时办理。

  以下为增加的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接诊资格、鉴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增加特药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一、自治区胸科医院:增加糖尿病并发症接诊资格。

  二、米东区人民医院:增加肾功能衰竭、门诊肾透析接诊资格。

  三、新疆宝石花医院:增加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接诊资格。

  四、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南湾街片区管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接诊资格。

  五、乌鲁木齐和平医院:增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2期以上接诊资格。

  六、宇人针灸医院:增加糖尿病并发症接诊资格。

  七、新疆有色金属公司医院:增加糖尿病并发症、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接诊资格。

  八、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泉路片区管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糖尿病、糖尿病并发症接诊资格。

  九、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三工街道祥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2期以上、糖尿病并发症接诊资格。

  十、米东区石化街道佳瑞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2期以上、糖尿病并发症接诊资格。

  十一、米东区石化街道中兴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糖尿病并发症接诊资格。

  十二、米东区石化街道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糖尿病并发症接诊资格。

  十三、自治区肿瘤医院:增加甲状腺功能减退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资格。

  十四、国大新特药新医路二分店、五一路分店:新增为特药协议定点药店。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