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贷、勤、补、免”新疆对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2020年07月01日 09:08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沈祖啸报道)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已经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的资助政策,在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6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在学前教育阶段,新疆对全区农村(含县城)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给予年生均2800元的经费保障;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2019年秋季学期起,又将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在高中阶段,实施“三免一补”政策,免除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住宿费、教材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在高等教育阶段,通过“奖、助、贷、勤、补、免”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在研究生教育阶段,硕士研究生最多可享受2.95万元的奖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最多可享受4.85万元的国家助学金。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和自治区资助政策的实施,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使贫困人口充分享有了公平的教育机会,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有效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