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 新疆社保减免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

2020年07月10日 09:01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新疆中小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将延期至今年年底,进一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7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按照人社部要求,新疆出台相关通知,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

  具体为:自治区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此基础上,新疆还针对个人缴费新增两项新政策。具体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自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此外,新疆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据了解,疫情发生后,为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新疆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实施了“免、减、缓”三项措施,对全区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全区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

  政策落实后,截至5月底,全区累计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超50亿元,惠及全区10.02万户用人单位。

  铁建重工新疆有限公司是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一家驻区企业,疫情发生以来,享受到了政府的各项政策支持,给了企业产品改造升级和发展的信心。该公司副总经理陈介荣说,上半年企业享受到了自治区实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免等政策,共计减免160多万元,并给予防疫体系建设资金和疆内疆外返厂人员交通补贴等资金支持,更加坚定了企业发展的信心。今年企业将做好既有产品的升级改造,并做好打包一体机、青储饲料机等研发工作。

  “受疫情影响,今年自己缴纳社保确实存在困难,现在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够享受社保缓缴政策了,给我的生活减轻了不少负担和压力。”乌鲁木齐市灵活就业人员李永忠说。

  自治区人社厅养老保险处调研员孙站学介绍说,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社保免征政策持续到年底,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也能够减轻受疫情影响带来的缴费压力。

  下一步,新疆各地将按照规定的减免范围、减免时限和划型标准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