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乌鲁木齐市加大救助力度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0年07月26日 09:49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 赵春华报道)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体和重点人群的生活保障问题备受关注。在2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周国士表示,乌鲁木齐市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周国士介绍,疫情防控期间,乌市快速足额发放救助补贴资金,城市低保金由5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低保金由350元提高至55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金由650元提高至900元,7月的救助金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8月的救助金提前到7月底发放。截至目前,为全市高龄老人发放第三季度高龄津贴共计1209.86万元,为残疾人发放7至8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229.77万元。

  乌市加大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人群的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采取实物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全市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户和散居孤儿每人增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500元,共计625万元,将于7月底发放到位。近日,乌市还为困难群众调运发放了100吨新鲜蔬菜和价值23万元的副食品。

  疫情期间,乌市各类养老、福利机构严格落实全封闭管理,及时配发口罩、消毒液、酒精、测温枪等防护用品,并要求每日测量体温、消杀环境,加强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储备,确保机构正常运转,保障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

  乌市各级救助机构对因疫受困、生活无着落的来乌人员开展积极救助,对进站求助人员做到应救尽救。

  7月24日0时至24时,乌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0例(其中9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8例。截至7月24日24时,乌市现有确诊病例113例,无症状感染者114例。

[责任编辑:李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