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免费政策

2020年08月03日 09:3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 赵春华报道)乌鲁木齐市疫情发生后,一些公众关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救治费用问题。8月2日,乌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何新国介绍,乌市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费用结算工作的要求,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全部免费。

  据介绍,乌市将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临时纳入乌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异地就医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台账,医保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

  何新国说,未参保患者产生的救治费用也是免费的。对未参保患者,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台账,救治费用由乌市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汇总报请市医疗保障和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在康复治疗费用结算方面,经救治后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实施康复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特殊政策进行结算。

  为减轻医疗机构的垫付压力,乌市对救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单列预算,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及时结算,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