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示】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个人应做到“知信行”

2020年08月04日 10:00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春华 李春霞报道)8月2日,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王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解读。王君说,主动、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是任何组织单位和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而个人做到“知信行”,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也尤为重要。

  王君说,传染病控制的三个环节包括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在控制传染源的环节,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要求。早报告的目的就是防止出现居民由于对传染性疾病认识不清,导致延误病情的情况。每个居民都应主动报告自己是否有发热症状,是否曾经接触过发热病人,以及家人、同事中是否有疑似症状。

  “如果有发热、持续性干咳或者临床基础性疾病不适程度加深等症状,一定要主动申报,在社区帮助下及时就医。有基础性疾病的老人、孕产妇、婴幼儿等群体是家庭开展日常健康监测的重点人群。”王君说。

  在切断传播途径方面,王君说,新型冠状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为呼吸道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居民应严格落实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居家防护要求,做好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尽量分室而居,使用公筷公勺。

  “集中医学观察点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行而坚守岗位的人员,一定要加强防护意识,医护人员要落实好院感措施,切不可麻痹大意。”王君说。

  在保护易感人群方面,王君强调,从现有疾病发生统计数据来看,60%的疾病都和个人行为有关。居民要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做到“知信行”,即了解防护知识、相信科学,并积极行动起来,在做好家庭成员健康监测的同时,积极配合社区落实好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