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严打哄抬民生消费品价格违法行为 查办价格类案件338件罚没款56万元

2020年08月07日 08:36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于江艳报道)蔬菜、肉蛋奶等不明码标价;购销差价率超过35%;不索证索票,无法提供销售食品来源。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查。

  8月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此次疫情发生以来,该局迅速启动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对民生消费品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严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整合市、区两级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严查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的涨价行为,特别是批发市场要严查严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上做好物价上涨防控工作;对居民小区内部及附近的蔬菜副食店,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要求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发现经营者有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等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

  据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负责人牟海斌介绍,目前罚款最高的一个案例是水磨沟区一家菜店,蔬菜不明码标价,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预包装食品,给予7.5万元罚款。

  《通知》还要求经营者将进销差价率严格控制在35%以下,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对于出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

  7月20日,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北京北路君威景苑小区一购物店销售的土豆、蒜苗、萝卜等7种蔬菜价格购销差价率超过35%,构成哄抬物价的行为,当即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205.62元,罚款1028.1元。

  据乌市市场监管局统计,从7月17日至8月5日,共立案374件,其中价格类案件338件。目前,已结案156件,罚没款56.01729万元,有力打击了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据乌市市场监管局监测,目前全市蔬菜等40种生活必需品价格总体平稳下降。批发环节中,8月4日新疆九鼎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均价下降,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新北园春市场、新疆凌庆蔬菜副食品批发交易市场蔬菜批发均价保持平稳。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