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固住院待遇水平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

2020年08月09日 08:17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赵敏报道)2020年新疆将继续健全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坚持居民医保公平普惠,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这是8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的消息。

  记者了解到,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工作通知》,新疆将在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等方面继续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其中,在落实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方面,新疆将强化门诊共济保障,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持续推进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做好“两病”用药患者的确认工作,运用健康体检结果,开展大数据筛查,建立地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机制,及时将“两病”患者纳入用药保障范围。

  同时,新疆还将简化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认定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合理使用国家谈判药品。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

  在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方面,新疆将全面落实起付线降低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的政策;继续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

  此外,新疆还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继续实行特困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全额资助,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额资助政策,严格按标准资助,做到人费对应,资金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巩固提高住院救助水平,完善门诊救助政策,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探索重特大疾病救助由按病种施救逐步过渡到按高额费用施救;结合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救助对象需求,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