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推出多项“不见面”服务

2020年08月24日 16:41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刘青霞报道)近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推出多项措施助力“不见面”服务,方便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办理业务。

  开通“掌上办”“网上办” 实现户政业务随时办

  办事群众可登录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或手机下载“新疆公安App”申请办理26项户籍和疆内户籍身份证丢失补领业务。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办理人首先要实名注册,并通过人像核验后,开通网上办理账号,然后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所需的材料拍照,上传至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办事大厅。

  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人将本人办理户籍与身份证业务所需材料的原件传递给社区(村)基层组织包户干部或社区民警,由社区民警将材料交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或户籍所在地分县局户政大厅或办理户籍业务的派出所,警方审核办理后将户口相关证件及身份证上门送到群众手中。

  扩大“邮寄办” 实现户政办理不出户

  办理大中专院校新生户口迁移业务的群众,可通过中国邮政EMS以邮寄的方式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含有户口迁移地址)及本人户口簿内页原件邮寄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或户籍所在地分县局户政大厅或办理户籍业务的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签发户口迁移证。业务办理完成,警方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户口迁移证邮寄到群众家中。

  在外地需要办理户籍迁移业务的群众,可以将办理户籍业务的准迁证等相关材料邮寄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或户籍所在地分县局户政大厅或办理户籍业务的派出所,业务办理完结后,由警方将户口迁移证、户口簿邮寄到家。

  推进“电话办” 实现户政办理流程一话通

  紧急事项,需要本人前往办理的,办事群众可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提前一天打各分县局办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咨询电话进行预约,电话预约成功的群众携带相关材料由社区(村)基层组织包户干部或社区民警带领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分县局户政大厅或办理户籍业务的派出所办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

  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急群众所急

  目前,乌鲁木齐市12个户政接待大厅均已实现临时居民身份证立等可取。

  新疆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时,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同时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立等可取。

  开展“延期办” 让群众少跑趟

  自2020年1月1日以后,由外省市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准迁证等户籍材料,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限内,即使户籍证件材料过期的,群众持原有户口迁移证、准迁证,也可正常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由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等户籍材料,因疫情的原因导致群众迁移证和准迁证过期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或户籍所在地分县局户政大厅或办理户籍业务的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并在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上做延期标注,使群众少跑趟。

[责任编辑: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