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8日 16:05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郭玲报道)乌鲁木齐市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并将优惠政策延续执行到年底,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扶持性政策落实的意见》,乌鲁木齐市严格落实降低电价政策,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政策,该项政策延续至2020年12月31日。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从今年2月1日起执行。截至9月1日,乌鲁木齐市已受益电力用户9.8万户,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8471.32万元,预计全年将为企业节约电费支出1.38亿元。
市发改委明确,各电网企业要持续加大服务力度,周密做好电费结算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各转供电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电价政策要求,将降价红利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同时,市发改委以建立用户清单、实行日调度、加强政策宣传等,多管齐下推进降低电价政策落实落地,还将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乌鲁木齐市降电价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记者还从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了解到,企业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供电服务的同时,严格按照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全方位落实电价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用户“应享尽享”,切实为企业“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