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 法在身边】“法律援助让我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09月11日 10:30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隋云雁报道)“康律师你好,我现在到贵州打工了,一切都好。”8月20日,接到当事人秦某的电话,新疆新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康妍宣十分开心。秦某曾是她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从四川来乌鲁木齐务工,2016年8月施工时左臂不慎被电锯锯伤。

  “他找到我时,背着一个大大的包,里面是他所有家当,没有工作、没钱治病、居无定所,很绝望。”康妍宣说。她当即决定为秦某提供法律援助。

  维权过程十分复杂,先确认劳动关系,再做工伤认定,继而是一审、二审以及胜诉后赔偿执行环节,康妍宣一直陪着秦某走完全程,直到他拿到23万元赔偿款,两人也由此结下深厚的友谊。康复后,秦某四处务工,每到一处他都会告诉康妍宣。

  执业21年的康妍宣,从2003年开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至今已经办理了530余起。她告诉记者,2003年国务院出台《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保障了经济困难群体获得必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从社会道义上升为政府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律援助立法和制度建设快速推进,地方法律援助配套措施逐步跟进。这些立法和制度规范了法律援助范围,丰富了法律援助形式,保障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法律援助成为精准、普惠、优质的国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康妍宣坦言,大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周期比较长,律师要付出很大精力和成本。她曾代理过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2016年,22岁的许某不幸遭遇车祸,造成残疾,今年3月拿到33万元赔偿金时,他已26岁。

  “走完一二审后,卡在了赔偿款执行环节,肇事司机先是联系不上,后称无力赔偿,我反复调解,最终他给付了赔偿金。”康妍宣说。

  康妍宣认为,法律援助最大的意义是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法律援助能让受援人权益得到实实在在的维护,感恩社会、相信法律,从而以良好心态积极面对人生。

  这一点从秦某的话语中得到印证。康复后,秦某回到四川重新找了工作,前段时间又和同乡去了贵州遵义市,如今在一家企业上班,负责开车和采购。“在我最无助时,是康律师无偿帮助了我,让我拿到了赔偿款,我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善良和温暖。因为感恩,所以我懂得珍惜,现在更加努力工作,我要好好生活。”他说。

  律师义务值班接待当事人制度是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康妍宣定期去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仲裁和社保部门值班,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她在看守所援助站已经值了10年班。“我们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辩护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题中之义。”她说。

  康妍宣还担任着新疆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和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主任。她介绍,去年,新疆法律援助案件批准总数为21856件,已结案14218件,为受援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587万元,25453名经济困难的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在法律援助案件中获得援助。

  去年10月,司法部印发《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这让康妍宣感到振奋。

  “越来越多的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能为更多困难群体解决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温暖一颗心,就能为社会增添一份正能量。”康妍宣说。

[责任编辑:罗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