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部分民营企业将为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

2020年09月16日 15:48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王璇报道)即日起,乌鲁木齐部分民营企业将通过延期、减免等方式,为承租的个体工商户减轻房租负担。

  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扶持性政策落实的意见》,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7月起免收3个月租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9月1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在慎终如始抓好各项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该局组织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乌鲁木齐部分民营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乌鲁木齐落实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政策工作推进会。通过指导、倡议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市场等房屋租赁民营企业落实对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减免,全力鼓励扶持个体工商户复工达产。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建军介绍,今年自治区、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性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此次倡议拥有物业的民营企业,特别是大型市场开办方、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的产权所有人,为承租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希望大家共克时艰,全力以赴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稳有序复工达产。

  企业代表新疆国际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明瑞说,商贸城共有2377户经营户,今年年初给经营户减免了6个月房租,这次将再减免3个月房租,同时还为商户减免其他一些费用,综合计算减免费用将达到8000万元。

  企业代表通嘉国贸大厦副总经理丁建东说,计划对商户减免1至3个月综合服务费,市场经营面积5万多平方米,商户综合服务费为每平方米每月35元,将通过延期的方式进行减免。

  汇嘉时代中山路店行政办主任胡新梅说,今年年初已为餐饮经营户、蛋糕店、鲜花店等租户减免了45天租金,这次会继续落实。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科副科长于亮介绍,对减免个体工商户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按照实际减免租金的月份相应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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