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 法在身边】公益诉讼守住了大家的公共利益

2020年09月30日 10:12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多亏检察机关对我们小区公共利益的关注,社区充电桩已到位,你看,只要打开手机扫一下二维码,马上充电,既方便又安全。”9月13日,正在为电动车充电的哈密市伊州区丽园街道办事处西区丽园小区居民周荣说。

  据不完全统计,哈密市伊州区有电动车近3万辆。由于小区充电设备数量有限,再加上电价等原因,居民大都从家里拉一个插线板充电,由于长期悬挂在空中,无任何保护措施,易与墙体发生摩擦出现安全隐患。

  为消除隐患,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伊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当地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尽责。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如今“飞线”现象得到治理。为方便居民充电,有关部门和街道办还联系多家充电设备企业进驻社区,为居民解决难题。

  “公益诉讼,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孙亮介绍,前者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其他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而后者,是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可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若不依法履责,检察机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9月11日,望着木垒河河道两岸葱茏的树木,听着啾啾的鸟鸣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居民张文光心情愉快。但回忆起以前河道脏乱差的环境,张文光说:“自打木垒河河道成为泄洪渠后,有人在河道私搭乱建,采挖砂石,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制造噪音,我们曾多次投诉!”

  随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介入,一份督促依法行政的检察建议送到有关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对私自取砂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并责令其对河道生态进行修护。“公益诉讼是很好的制度,通过检察机关的建议督促,我们身边的环境越来越好了。”张文光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新疆检察机关立即开展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家门上的安全”“车轮上的安全”的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一时间,木垒雀仁乡3个度假村区域内的垃圾山没了踪影;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镇乌将铁路公路平交道口有了专人值守;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仍开展外卖业务的网络送餐平台成为公益诉讼的监管之地……

  今年4月28日,新疆检察机关再次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开展“雪山冰川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将雪山冰川、野生动物和文物古迹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围。

  今年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检察机关开展新领域公益诉讼履职保障以及与有关单位相互支持配合提升工作合力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为新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孙亮表示,下一步,新疆检察机关将关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重点关注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普通诉讼又缺乏适格主体的案件,努力化解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