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 有感而发】全面小康呼唤新型职业农民

2020年11月30日 09:54   来源:新疆日报

  ■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必须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吸引更多的新生力量回归农村。

  □陈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职业农民是其中一支重要力量,也就是说,新型职业农民是振兴乡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合作联社、社企联盟、农业产业化集团、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出。要推动发展这些新型经营主体,除了资金和项目作保障外,需要一大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来支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用知识和技能带动更多村民共奔致富路。

  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现代农业从业者。通俗点说,现在的新型职业农民与人们固有思维中的传统农民不一样,他们既可蹲守田间地头,也开得了公司;他们既搞得定无人机,还熟知土地和动植物的秘密;他们善于学习新事物,又身处农村接地气。比如说,这两年,南北疆涌现出许多农民网红,把手机当成“新农具”,依托网络平台直播带货,将新疆大量质优价美的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擦亮了新疆农产品的金字招牌。

  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构成具有综合性特征,其中不仅有实现转型的传统农民,还包括拥有大量生产机器的农机大户与组织力强的农村合作社带头人,他们是现代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而且善于应对市场变化,把农业生产搞得风生水起。比如沙湾县农民韩波在农机方面有5项发明专利,2016年以来,他联合5家农机作业、种植合作社成立了联合社,每年服务面积100多万亩,成为塔城地区现代农业发展中颇具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还要面临长期的乡村振兴任务,新型职业农民从哪儿来?如何加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这对地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我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特别是在基础学历、市场敏锐度、创新意识等方面与现代化新业态发展要求有一定距离。新型职业农民发展面临着培育体系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培育效果有待提升等“成长的烦恼”。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需要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首先,必须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促进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其次,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产业扶持、土地流转、财政补贴、社会保障等政策支持;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加强培训管理,探索新的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第三,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吸引更多的新生力量回归农村。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2035年要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都离不开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发展与壮大。只有培养造就更多新型职业农民,才能把农民职业有前景、农业发展有奔头、农村生活更美好的愿景变为现实。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