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乌鲁木齐业主申请维修资金门槛降低

2020年12月02日 15:34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王媛媛报道)从明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业主申请维修资金门槛将降低,即由相关业主的“双2/3同意”降为双2/3参与表决的业主“双过半同意”即可。

  12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2021年度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申请支用维修资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和往年相比,2021年业主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时会有所变化。

  依据《民法典》第278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科科长马莉娅解释,往年业主在申请维修资金时必须要满足“双2/3同意”这个条件,即维修资金支用申请项目相关业主双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须经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从明年起变为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相关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相关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以。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乌鲁木齐市从2000年开始筹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全市共有2070个小区,89.44万户业主建立了维修资金。

  电梯故障、屋面防水层渗漏……随着越来越多商品住宅步入“老龄化”,维修资金逐渐进入了集中申请使用期,呈逐年递增趋势,但在支用过程存在民意统一难、表决难、签字难、表决后核实难等问题。

  幸福花园小区居民刘阳说,在申请使用过程中,部分居民抱有“事不关己”的态度,所以很多时候就卡在“双2/3同意”这一条。此次不仅优化了表决方式、提高表决效率,而且降低了维修资金使用的门槛。

  为提高维修资金支用审核效率,近年来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多渠道征求业主意见。目前,乌鲁木齐业主在申请维修资金时有书面签字、微信实名投票等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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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维修资金应具备五个条件

  1.房屋已过质量保修期。

  2.相关业主分摊的维修费用交存到位。

  3.属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之内。

  4.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属于自然损坏、自然老化,非人为因素造成。

  5.维修资金使用,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相关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相关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责任编辑:迪木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