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由谁批改?新疆早有规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

2020年12月13日 12:00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沈祖啸报道)教育部12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学校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等明令禁止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12月1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在2019年6月自治区教育厅等9部门已专门出台过《自治区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其中就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批改作业。 

  一年多来,新疆各地中小学校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的方式,打通举报渠道,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我们学校一直要求老师自己批改作业,家长所需要做的是配合和支持。”库尔勒市梨香小学校长李君说,家长只需要了解孩子是否完成作业的情况,字迹是否工整,不用帮孩子批改。 

  李君表示,作业只有学生自己完成、老师亲自批改,才能够真实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地帮助学生查漏补缺,这样才能利于学生成长。

  和田市第五中学副校长李林杰说:“我们学校只要求家长监督孩子完成作业,如监督学生不会作的题不能用作业帮、不能抄答案,可以留下第二天到学校后请教老师。”

  乌鲁木齐市第八十小学明确要求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学校一二年级不布置作业,其他年级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此外,教师禁止在家长群中布置作业。”该校教务处负责人高珊老师说,学校要求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或学生代劳,如教师违反此项规定,将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老师布置的作业量不大,我们家长只是检查后签字,作业由老师批改。”记者随机采访几位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乌鲁木齐市第十三中学等中小学校的家长,均表示学校没要求让家长帮忙批改作业。 

  说起孩子的作业,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小家长崔先生说:“我每天需要看孩子的家庭作业是否完成,老师不要求家长批改。”

  记者梳理发现,从2018年至今,已有山东、陕西、辽宁、浙江、海南、河北、广东、贵州、广西、山西等十余个省份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叫停”家长批改学生作业,有的地方明确定期开展作业督查,甚至将作业管理纳入教师的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