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 11:59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牟敏报道)12月15日,乌鲁木齐市命名524个大院(小区)为第四批“民族团结大院(小区)”暨第一批“民族团结大院(小区)”复验合格大院(小区)。
自2017年乌鲁木齐市创建第一批“民族团结大院(小区)”以来,目前已创建3324个“民族团结大院(小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在乌鲁木齐市深入开展,各族群众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群众精神面貌和相互之间的感情进一步加深。
高新区(新市区)地窝堡乡宣仁墩安置小区以互助促团结,邻里和睦,小区和谐,成为第四批“民族团结大院(小区)”。该小区生活着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等居民。
宣仁墩村党总支书记邵合庆说,该小区居民多是之前宣仁墩村自建房居民,相处时间长、邻里和睦融洽,村里也加强了村民互学互助、交流交融,有力凝聚了人心,促进了民族团结。
高新区(新市区)八家户片区鸿阳社区积极搭建民族团结进步平台,辖区的阳光之尚小区是第一批“民族团结大院(小区)”,这次成为复验合格大院(小区)。
阳光之尚小区居民徐明善说,小区里各族居民就像一家人。去年的一天,他在小区里和邻居玩牌,双腿突然疼痛难忍。
“是他们送我去的医院。”徐明善说,有人给他捏腿缓解疼痛,有年轻人准备去开车,还有人给社区和他的孩子打电话……徐明善及时就医得到治疗,结对亲戚还到医院看望他、给他送饭。
鸿阳社区工作人员结对认亲36对,居民之间结对认亲316对,实现民族团结结对认亲全覆盖。
阳光之尚小区生活着9个民族728户居民,于2017年被评为“民族团结大院(小区)”。鸿阳社区党总支书记戴靓说,社区每周都会组织民族团结的相关活动,利用民族团结小广场、棋牌休闲区等开展各类活动,让各族居民居住在一起、学习在一起、工作在一起、娱乐在一起、守望相助在一起。
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科长冯巍说,各“民族团结大院(小区)”都在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增进交往交流交融,充分调动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所居大院(小区)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