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新疆“十三五”】治理能力 有效提升

2020年12月23日 09:26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郑卓报道)打开手机就能申领免检车检验标志,在自助受理终端机上几分钟就能补办身份证,邻里纠纷在小区就能完成调解……

  “十三五”期间,全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以深化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创新措施,科技赋能,大力发挥基层作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

  “现在处理交通事故,拍几张照片,动动手指在手机上就能办理。”11月30日,因雪天路滑导致轻微交通事故的乌鲁木齐市民范志刚,通过“交管12123”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服务功能,办理了有关事项,感受到了“掌上服务”的便捷高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疆人车路等交通要素保持高位增长,截至2020年10月,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537万辆,其中汽车达到473万辆,驾驶人达697万人,人民群众对交管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交管新举措实施后,仅在乌鲁木齐就有77.5万辆私家车可享6年免检政策,88.7万辆机动车可享10年内只上两次检测台的便利。

  “十三五”期间,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在推行车检、驾考、号牌管理等改革基础上,累计推出5批54项“放管服”改革措施,借助“交管12123”APP系统,为群众提供了足不出户办理业务的服务,公安交管服务窗口全面落实了“一窗通办”“一证即办”,实现了“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

  与此同时,我区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创新“互联网+户籍业务”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机关管理领域124项“最多跑一次”便民举措和21项户籍业务、42项交管服务、8项出入境便民举措已全部落地见效。

  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11月20日一大早,在库车市人民法院哈尼喀塔木法庭调解室里,法庭庭长艾合买提·依米提像往常一样,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经过调解,被告同意按照分期付款方式5年内将欠款还清,并签订了协议。2014年至今,这里共调解审理执行案件3500余件,得到群众一致认可。

  5年来,新疆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将矛盾解决在诉前,切实有效参与和推动社会治理工作,推进多元化解纷机制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从各类调解室到法官工作室,从“云间”庭审系统到乡村巡回法庭……各级人民法院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将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司法服务也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

  “十三五”期间,全区法院积极构建符合新疆实际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群众利益表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各类调解组织蓬勃发展,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加完善。自2018年至今,我区各级法院建立了106个“枫桥式”法庭、1486个法官工作站或便民服务站、56个巡回法庭,打造“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社会治理平台。

  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11月2日,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康居社区温馨花园小区内,几辆挖掘机同时作业,对下水管道翻修施工。该小区下水道经常出问题,今年居民们在“大物委”的微信群里反映此事后,没多久就有了回应。

  今年初,阿克苏市坚持尊重民意、便民利民原则,将全市104个相邻的“老旧微”小区合并成39个“连片式”物业小区,组建成立42个“大物委”,形成“社区主导、大物委主办、居民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

  为推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新疆各地纷纷创新工作模式。克拉玛依市将全市街道原有13个内设机构精简为“两办四中心”;昌吉市建立了“大工委”工作机制,通过党建引领形成合力为基层“赋权增能”;布尔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级“两员”(村纪检委员、村监察信息员)作用,以“小监督”促进“大作为”,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资源沉下去,阵地强起来。“十三五”期间,新疆各级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不断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

[责任编辑:张赏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