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正式推广“学法减分” 测试阶段10万人次申请

2021年01月02日 10:58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张冬梅 通讯员靳涛报道)从即日起,新疆将正式全面推广实施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以下简称“学法减分”)便民利民新举措,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而在此前的系统测试阶段,新疆有10万人次参加了“学法减分”。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学法减分”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记分。这里的“减分”是指在机动车驾驶人已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

  学习考试的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文明驾驶常识;防御性驾驶知识;紧急避险常识;驾驶心理健康知识;其他相关知识。

  “这个软件不会占用个人太多时间,几天下来,我学到了很多。”乌鲁木齐市民王女士说。12月18日,新疆开始“学法减分”上线测试的消息一出,包括王女士在内的不少“有车一族”加入了学习行列。

  在系统测试阶段,王女士下载了学习软件“交管12123”APP,经常进入平台学习。“有些司机自以为车技高超,在行车途中超速、接打电话,很容易引发事故。针对这些平常容易忽略的细节,都有详细的视频讲解。”王女士认为,“学法减分”既能帮助驾驶员巩固安全行驶规范,还能学到不少新知识。

  “‘学法减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广大交通参与者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张丹介绍说,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同时,交警也提醒市民,如申请成功之日起3日内未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7日内未参加考试、考试未通过且未在24小时内未参加补考或者补考未通过等,会造成网上学习考试无效。此外,使用手机学习或考试时,因拨打接听电话或其他原因切换出当前界面的,学习或考试也将被中断。

  据介绍,自“学法减分”前期开始系统测试以来,截至目前,新疆有10万人次在线上申请了“学法减分”,有3.5万多人次通过考试实现了减分。其中,乌鲁木齐市有3万多人次在线上申请了“学法减分”,有1万多人次通过考试实现了减分,平均每天有1000余人次申请。

[责任编辑:廖映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