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3日 09:47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张云梅报道)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获悉:为采取严格措施保护所有天然林,加快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35年,稳定天然林保有量,天然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林分质量进一步提高,物种多样性更为丰富。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以天然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质生态产品和丰富林产品的需求,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打下坚实生态基础。
《方案》突出制度建设,强调要落实天然林管护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修复制度和修复监管制度。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中心(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曹定贵说,《方案》的出台使新疆的天然林保护步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新疆对天然林也由原来单纯的突出保护向全面保护、系统修复、用途管控、责权明确转变。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天然林保护修复的主体责任,提出要建立地方政府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并加大对天然林保护修复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绩效管理,把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事项,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方案》强化了对天然林保护修复责任追究,提出对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和部署不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天然林保护修复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破坏天然林资源事件处置不力、整改执行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据悉,新疆的天然林主要分布在天山、阿尔泰山和昆仑山,于1998年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22年来,新疆天保工程不断加大建设和投资力度,累计投入资金58.7亿元,使天然林得到了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