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时评】“尊重”是人与自然相处之道

2021年01月13日 09:47   来源:新疆日报

  一只受到救助康复的白尾海雕一跃而起,振翅飞向空中——近日《新疆日报》刊登了新疆首次放飞佩戴鸟类环志白尾海雕的消息。从报道可见,放飞现场因为这只康复的猛禽充溢着希冀与关爱,更有救助和放飞过程中的种种细节、工作人员的种种考量,让我们明白人与自然相处时,“尊重”是应该放在首位的相处之道。

  白尾海雕是一种生性凶猛的大型禽类,即使是在受救助期间,它也耐不住鸟笼的禁锢。在放飞当天,工作人员发现它由于碰撞鸟笼,翅膀有几处擦破。是否要推迟放飞?几番考量,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决定止血处理后,让它尽快回归大自然。因为其一,对于野生猛禽而言,在鸟笼中多待一天都是煎熬;其二,救助时间越长,野生动物的野性就会越弱,对人类的依赖性就会越强,很容易丧失野外生存能力。这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律、能够换位思考的思维方式,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刻认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提供了可学习借鉴的范式。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不仅是古人生存智慧的总结,更是当下迈进新征程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身处自然界中,要和谐共生,首先就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比如在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中,新疆将更适应新疆环境的夏橡、白蜡、长枝榆等乡土树种用作主栽树种,在提高树木成活率的同时,降低了林木的养护成本,优化了树种结构,这样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就是“道法自然”的生动再现。

  当然,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只是一味地向大自然索取,过度利用大自然、破坏生态环境,最终得到的必将是自然无情的惩罚;同时保护生态、尊重自然也不意味着人类经济社会不前进、不发展,而是要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只有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才能在“绿水青山”中享有“金山银山”。比如和田地区在防沙治沙中,探索出一条防沙治沙与产业相结合的道路,采用红柳大芸共生的模式,不仅大大减少了流沙的危害,收获的大芸又为当地农民开拓了一条增收致富的好路子。

  自然是由山水林田湖草构成的有机生态系统,我们每个人也是这个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人能置身其外。深刻理解并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是一种对个人、对社会、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只有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美好生活才会更持久。(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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